永善县“四措施”狠抓作风建设
发布日期:2013-04-18 09:16:18 来源:永善县纪委办公室
抓学习,提高认识。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批示精神及中央“八项规定”、省纪委“九个严禁”、市纪委“六个严肃”和《永善县干部纪律作风规定文件汇编》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精、学深、学透。
改作风,严明纪律。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纪委“九个严禁”、市纪委“六个严肃”和《永善县干部纪律作风规定文件汇编》,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现象;深入开展“管理强化年、作风转变年”活动,坚决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查顶风违纪问题。
强队伍,固本强基。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保持正气、公道的形象和立场。
常督查,力求实效。县纪委监察局组成督查组经常深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开展明察暗访。一查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二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三查厉行节约执行情况;四查对县委、县政府重要安排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五查各类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并将查访情况实行月通报,有效促进工作作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