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四举措打造阳光交易平台
发布日期:2013-09-06 10:10:17 来源:鲁甸县委组织部
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鲁甸县交易中心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平台建设初见成效。
统一公共资源交易运作程序。县交易中心把交易流程图上墙公示,使交易各方有明确的操作指南,交易活动有章可循。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申请、报名、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信息发布、标书制作、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询价、竞争性谈判、中标结果公示、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都严格按照进场交易程序规范运作。
加强对各类交易活动的监管工作。本着统一、高效、规范、有序的原则,交易中心会同有关监督部门加强了对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对招投标每个环节都针对性地细化了监督措施。
提高交易平台整体服务水平。交易中心始终牢固树立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全面提高交易平台的服务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可行的服务措施,为交易活动提供优良条件和手段,确保公正办事,规范操作,廉洁交易,努力为各方主体搭建一个公平竞争的阳光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