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执法监督制。从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行风监督组”,采取现场查访、录音摄像、电话调查等形式,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即时、动态、全方位监督。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窗口单位负责人随时约谈,要求如实汇报工作情况,监督组成员帮助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全力整改。
新闻媒体监督制。采取开设“行风在线”、公开热线电话、实施网络投诉等形式,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网络。在县电视台设立“行风在线”栏目,组织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主要负责人走进直播间,现场连线接听群众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意见建议,解答群众咨询和反映的问题。在政务信息网设立“行风投诉信箱”,全天候、全方位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为群众提供方便。
人大、政协监督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两代表、一委员”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等形式对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进行监督,逐步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并注意人大监督与党的纪律检查、政府审计监察、法律部门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打下坚实的基础。
人民群众监督制。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围绕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和怎样提高服务水平、如何惠及人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采取公示栏集中公开、办公桌牌个别公开、电子显示屏滚动公开、网络平台广泛公开的“四公开”方式,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监督。
行政问责监督制。对挂钩帮扶不力、没实际帮扶方案的县直部门,受群众举报或投诉较多的窗口服务、涉农涉证办理的单位或个人,县委、政府将责成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对被举报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党纪、政纪处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